近日,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《山东省2021年清洁取暖建设工作方案》,明确要按照“企业为主、政府推动、居民可承受”的方针,充分尊重群众意愿,加快提高清洁取暖比重,2021年全省城市(县城)将新增清洁取暖5634.87万平方米,农村地区新增清洁取暖200.17万户,其中,青岛城市新增面积约为500万平方米,农村地区新增户数12万户。
《方案》指出要本着“宜气则气、宜电则电、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”的原则,充分尊重群众意愿,优先选择集中供暖和地热能利用,合理确定分散式改造技术路线,并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,积极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,确保9月30日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,10月31日前完成调试验收。
根据《方案》,本年度农村地区新增清洁取暖改造,通道城市重点是查缺补漏,新增95.63万户;非通道城市加大建设力度,新增104.54万户。对中央财政补助之外的市,省级加大资金支持力度,按照城市类别、年度计划数量、前期完成任务情况、财政困难等系数分配补助资金。在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,各市、县(市、区)对建设资金作出统筹安排,制定完善“抬轿子”式的较长时期运行补贴政策,让群众改得成、用得了。
山东将坚持“以气定改、以电定改”,根据新增气代煤户数,各级主管部门指导燃气企业积极争取上游企业支持,超前搞好气源保障,加快完善基础设施,不断加强储气能力建设。强化政企联动,协调供电企业做好电网支撑能力改造升级,有效保障电力供应。